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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美丽云南 共享生态文明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5日 09:42:00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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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建设美丽云南 共享生态文明

  

  生态环境是云南的宝贵财富,也是全国的宝贵财富。云南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是全国乃至全世界的“瑰宝”。绿色是云南最亮丽的底色,也是云南享誉四方的“名片”。

  改革开放40年,是我省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快速发展和取得辉煌成就的40年,也可以说是从蹒跚起步、曲折前进到茁壮成长的40年。这40年,我省生态环保工作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立足云南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发展定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的决策部署,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环保系统紧紧围绕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贯彻“生态立省、环境优先”战略,依法着力加强环境保护,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强化体制机制建设 构建“四梁八柱”

  制度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压舱石”,也是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指挥棒”。云南是我国较早探索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省级顶层政策设计的省份之一,确立了“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的战略,全面开展“七彩云南保护行动”。

  我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体制机制持续完善,多部地方法规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为深入、有序推进生态云南建设构建了良好的体制机制保障。确立起了生态云南建设的“四梁八柱”。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着力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省委、省政府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单列出来,成立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出台《云南省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细化改革重点,实行时间、任务倒逼,督促改革项目落实。将改革任务科学划分为8类制度126项改革事项,实施分类指导,分类推动。与此同时,省委、省政府还出台《关于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决定》《云南省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云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等一系列重要政策和文件。

  2014年以来,全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累计完成了94项改革事项,一批先行先试、实践创新的改革事项成效逐步凸显。

  针对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由省政府主要领导率队,调整充实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分设8个专项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构建齐抓共管、常抓不懈、抓实抓牢的工作格局。在制定出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及实施意见的同时,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水污染防治和水功能区管理等改革取得突破。狠抓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立省级环保督察机制,我省实现对16个州市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

  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我省发布《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在全国率先发布省级生物物种名录(2016版)、红色名录(2017版)和省级生态系统名录(2018版),国内首个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进入省人大立法审核程序。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出台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开展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全省河湖库渠实现省、州、县、乡、村五级河(湖)长制全覆盖,实行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

  加大资金投入,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源头活水”。我省积极构建以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为主体的“纵横结合”的生态补偿制度,实施南盘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成功签订赤水河流域云贵川三省生态补偿协议,开展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奖励机制研究;不断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实现省级和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同标准和管护全覆盖,建立补偿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规范运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是地方生态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负有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为此,我省率先在全国出台《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办法》,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办法及目标考核体系、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严格实行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使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广大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从根本上杜绝为追求GDP的政绩工程而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

  狠抓污染防治 补齐生态短板

  生态文明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是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

  “污染防治是补短板也是谋长远,必须向着最艰深的方向挺进,背水一战,全域治理,全面防控。”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张纪华说。

  基于对污染防治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深刻认识,我省对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作出了全面、周密、具体的部署。印发实施蓝天保卫、碧水青山、净土安居3个专项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印发实施《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及《云南省蓝天保卫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年)》,深入推进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优化能源结构,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等措施,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水污染防治方面,印发实施《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云南省碧水青山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年)》,认真组织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强化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水污染防治监督指导,推动地方落实主体责任;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印发实施《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云南省净土安居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年)》,在全国率先建立云南省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委员会,完成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和土壤污染重点治理区划定,制定《云南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以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生态短板为目标,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构建环境保护工作“八大体系”的实施意见》,全面构建环境质量目标、法规制度、风险防控、生态保护、综合治理、监管执法、保护责任和保障能力建设“八大体系”,明确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路线。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国家要求,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的功能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完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初步形成。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七彩云南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人与自然更和谐。

  在全省各级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下,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绝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成为云南各族群众在改革开放进程中的共识。

  打开云南的生态地图,一组组数据展示了一份亮丽的“绿色成绩单”:2017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8.2%,居全国第一;主要河流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为82.6%,主要出境、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九大高原湖泊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张纪华表示,生态环境部门作为全省生态环境统一监管的部门,将切实履行好五大职能,解决好5个方面的问题,协调推动生态文明“四梁八柱”制度的构建。一要抓环境标准。用健全完善的环境标准,来鉴别“什么是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的问题”。二要抓环境监测。构建天上、地上、地下,覆盖水、土、气、声、生态和辐射各个环境要素的监测网络,用监测来界定“是否有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的问题”。三要抓环境法规。用最严厉的环境法规制度来“管理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的问题”。四要抓环境监管。建好队伍,靠“环保铁军”来“监管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的问题”。五要抓督察问责。通过开展环保督察,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靠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切实履行环保责任来“解决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的问题”。

  立足生态优势 探索绿色发展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这种特殊属性,决定了人类发展活动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否则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这是不可抗拒的发展规律。处理好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必须坚持保护优先、生态优先,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探索绿色高质量的发展道路。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近年来,我省各级环保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立省、环境优先”战略,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作为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推动,着力在提档升级、强化示范上下功夫,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创建层次和水平不断提升。

  生态环境优良是西双版纳州最显著的特色和最大的比较优势。近年来,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确立坚定不移地走生态文明发展道路的发展路径,将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调整为“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弘扬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将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纳入生态文明发展的轨道,形成了级级重点抓、一级抓一级、一抓到底的生态创建工作格局。

  既要着力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又要着眼长远,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整体提升农村公共设施条件和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各级清洁环境经费投入保障制度,形成管护长效机制。景洪市基诺山基诺族乡从实际出发,科学制定清洁整治建设规划,把美化家园活动与生态建设、特色产业发展紧密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与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紧密结合,分步实施,统筹推进,实现乡村清洁与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让村民们在保护环境中持续受益。

  在勐腊县勐捧镇景代迈村,共有60多户傣族居民,每家房前屋后的庭院里都种植珍贵药材石斛、蔬菜、木瓜等。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改善,依托绿色产业的发展,村民们收入有了显著的提升。“在生态建设中尝到了甜头的当地群众,逐渐由被动保护环境,变成积极主动保护环境,而生态环境的改善将为老百姓带来更大的生态红利,真正实现了保护与发展的和谐共赢。”勐捧镇相关负责人说。

  西双版纳州生态创建工作中的探索,是全省生态创建工作积极推进的一个缩影。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让各族群众共享生态红利。实践中,我省各地正着力探索,走出了一条保护生态与经济发展互利双赢的绿色发展道路。

  截至目前,云南省累计建成2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10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85个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文明州、21个省级生态文明县、615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29个省级生态文明村;上报生态环境部待命名的国家生态州1个、国家生态县4个、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2个、“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1个;全省建成各级各类绿色学校3182所,绿色社区530家,环境教育基地70个;2人获得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

  以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倒逼全省产业优化升级。省生态环境厅对有色金属采选冶、天然橡胶加工等特色产业加强地方环保标准研究,积极争取制定出台一批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持续推进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善并落实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选择重点区域典型工业园区开展园区“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园区清洁生产试点示范-园区清洁生产推广”的试点示范。以推广“互联网+”为契机,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大型国企等资源优势,引入“互联网+”理念,共同构建一体化的清洁生产大数据网络平台,实现包括清洁生产市场信息服务平台、清洁生产政策与法规信息库、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数据库等功能的融合。

  从理念到行动,绿色发展正日益成为我省消费升级的新动能、创新驱动的新动能和经济增长的新动能。

  在积极推动生态创建、绿色创建的同时,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强化环境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公众有序参与环境事务,引导环保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环保宣教活动,继续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策划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环保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家庭活动,进一步使环境保护宣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让绿色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

  潮涌催人进,风正好扬帆。从单纯的治理污染到确立生态立省,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七彩云南以生态文明观引领绿色发展,逐步走出了一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特色之路,引领各族人民用智慧和双手去赢得永续发展的美好未来。

责任编辑: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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