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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专家红河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红河实践”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9日 16:37:00  来源: 云南网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各族儿女和睦相处、和谐发展

  盛夏的蒙自,万亩石榴园里不少果实已刷上了“胭脂色”,一旁竖着的宣传展板上,颗颗鲜红的石榴籽你挨着我、我挨着你,亲亲热热、甜甜蜜蜜。“各民族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这句话形象、贴切地反映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各族儿女之间的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生动画面。

  红河州是全国唯一以哈尼族、彝族为主体民族的自治州,在3.29万平方公里的区域内,世居着汉、哈尼、彝、苗、傣、壮、瑶、回、拉祜、布依、布朗等11个民族,常住人口474.4万,少数民族人口占61.18%,有3个自治县、5个民族乡。早在1951年,红河州各族各界代表就庄严地签订了《团结爱国公约》,表明了维护边疆民族团结、永远跟党走的坚定决心。

  “历史上,我们哈尼族与傣族都会结成‘牛亲家’,即两家共同饲养、使用一头耕牛,因为‘牛亲家’大家每年都会相聚几次,相互赠送各自的土特产品,和和美美。”元阳县大鱼塘村村民小组长李佑生说,民族团结手牵手,和谐发展心连心,如今村里各民族亲如一家,产业发展、提升环境都互帮互助,日子越来越有盼头。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各族儿女和睦相处、和谐发展

  近年来,红河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引领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完成《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正案》,地方性法规制定、修订和公布施行工作,2019年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2020年签订《新时代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铸牢,民族团结、宗教和顺、边疆稳定的局面更加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坚实,2019年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3个县市、3个单位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各族儿女和睦相处、和谐发展

  为继续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走在前、作示范,红河州将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永恒的工作主题,扎实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宣传教育,深化拓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力争13个县市全部创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深入落实“一平台、三机制”四个专项行动,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持续巩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边疆稳定的良好局面。

  云报全媒体记者 黄翘楚 李树芬 苏宇箫 赵婷婷 段芃 黎安婷

责任编辑:郭建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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