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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之重器:刘贺墓藏西汉有铭文的量与权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1日 09:50:10  来源: 光明网

原标题:国之重器:刘贺墓藏西汉有铭文的量与权

作者:王金中

汉代可以划分为西汉、新莽、东汉三个历史时期,历时400余年。“汉承秦制”主要是指前期的西汉时期,各项制度都是秦制的延续和发展。从度、量、衡来看,无论是单位名称、单位量值和器物的形制等方面,汉制都明显地沿袭秦制,但也不断有一些改进和发展,积累到新莽时期逐渐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汉代度、量、衡的理论和制度。海昏侯刘贺大墓出土的几件带有铭文的量与权,就是那个时代属于诸侯国的国家级标准容量器与重量器,大体能够反映出西汉时期社会上使用量与权的概貌,为后人深入研究秦代以后度、量、衡制度的发展与变化,提供了非常宝贵的第一手实物资料。

一、“昌邑籍田”铜鼎

从目前所掌握的秦代容量器的标准器形来看,主要有两种制式:

一种是“始皇诏铜方升”,它与商鞅铜方升的器形、容积基本相同,外壁一侧刻有秦始皇40字诏书。这是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把先秦制度推广到全国的一个见证。秦代后期有的在另一侧还刻有秦二世的60字诏书,因此叫“两诏铜方升”。

另一种是“始皇诏铜椭量”,这种器形的容量器除了铜质的,也有木质髹(xiū,音休)漆的,叫“始皇诏漆椭量”。同时刻有秦二世诏书的称为“两诏铜(或漆)椭量”。

当然,考古中还发现过个别秦代的陶量是圆形的,但作为器形仅限于某一地区,不能称为主流。

由此可见,秦始皇当初统一容量器的器形时,选定的制式形状主要是方升和椭量。这一点在海昏侯墓出土的容量器中是有所体现的。

在刘贺大墓的主椁室内出土了一套椭量,为木质髹黑漆,共两件,一大一小,套在一起,称为子母量器,出土时浸泡在泥水中。可惜目前只发表过出土时的照片,修复后未见展出,无法判定其容量(图1)。这就说明,秦始皇确定的椭量这种器形,一直沿用到西汉时期。

图1

汉代农业生产和农耕文明的发展,促使容量器的使用更加广泛,器形也随之趋于多样化。就目前所见,带有铭文的青铜容量器的器形就有鼎、锺、钫、鋗(xuān,音宣)、盆等。而鼎则是各郡县以及各诸侯国常用的标准器形。

海昏侯墓考古发掘的重要收获之一,就是出土了一件带有铭文的青铜鼎。此鼎出土于东藏椁厨具库南侧,敛口,鼓腹,圆底,三蹄足,双附耳,鼎身上用汉隶刻有铭文15字:

“昌邑 籍田 铜鼎 容十斗 重卌八斤 苐(第)二”(图2)。

图2

从这15字铭文中可以明确地断定,这件“昌邑籍田铜鼎”是置于诸侯王国的汉代国家级的标准容量器。因为:

第一,“昌邑”无疑是指昌邑国或昌邑王,证明这件青铜鼎属于昌邑王国所有。昌邑王共有两代,第一代是刘髆(bó,音搏),在位11年;第二代是刘贺,在位13年。这件青铜鼎应在汉武帝时期由刚刚成为第一代昌邑王的刘髆立国时,按照国家级标准命人精心铸造的。汉宣帝时期由曾经当过第二代昌邑王的刘贺从山阳郡带到豫章郡海昏侯国。

第二,“籍(藉)田”是古时帝王于春种前亲耕农田,以祭祀宗庙,且寓劝农之意,称为“藉田礼”。如今北京的先农坛,就是明清两朝皇帝每年清明时节举行“藉田礼”的地方。《左传》说:“藉田,甸师氏所掌,王载耒(lěi,音垒)耜(sì,音似)所耕之田,天子千亩,诸侯百亩。藉之言借也,借民力治之,故谓之藉田。”《汉书·文帝纪》有一皇帝诏:“其开藉田,朕亲率耕,以给宗庙粢(zī,音滋)盛。”看来,此鼎是诸侯王用于祭祀的最高礼仪,既是标准的国家级的礼器,也是标准的国家级的容量器。

第三,“容十斗”是指此鼎的容积是当时的十斗,也就是一斛(hú,音壶)。斗,是汉代标准的容量单位之一,一斛为10斗,一斗为10升,一升为10合,一合为2龠(yuè,音月)。一斗约合现在公制的2000毫升。这件青铜鼎的容积是10斗,即20000毫升左右。

第四,“重卌八斤”是指此鼎自身的净重量为48斤。卌,是四十的古写法。汉代的一斤相当于现在公制的248克左右,换算下来,此鼎净重量不超过现在的24斤。标明此鼎的净重量,一是可以基本确定铸造时使用的青铜合金大约48斤;二是可以作为标准的权重,以此度量其他物品的重量。

第五,“苐(第)二”是指此鼎在同类器物中的编号,说明昌邑王家里作为容量器的青铜鼎不止一件,至少有二件以上。秦汉时期,一组标准的容量器,一般都有不同的量值,它们之间有严格的比例关系,以便配套使用。事实上,在海昏侯墓中出土的同类青铜鼎还有多件,不过其上都没有铭文,尚无法断定其中量值之间的比例关系(图3)。

图3

第六,作为标准的容量器,还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放置平稳,便于盛载测量物,也便于进行反复、精确的测量;二是必须能够搬动,便于在不同地方使用时移动、运送。而昌邑籍田鼎正好满足了这两个条件:三足可以平稳地放置在地面上;双耳又可以成为抓手,将沉重的鼎搬起来。

事实上,以鼎作为标准的容量器的器形,战国时期的楚、晋等国都曾经出现过,只是到了秦始皇统一度量衡时并没有选择此类器形作为制式推广到全国。因此,海昏侯墓出土的这件昌邑籍田鼎,填补了秦代统一度量衡后在器形发展上的空白。

二、“昌邑食官”青铜鋗

刘贺墓中出土的有铭文的容量器还有两件青铜鋗。青铜,是秦汉时期制作度、量、衡标准器时所通用的材质,《汉书·律历志》记载:“凡律度量衡用铜者,铜为物之至精,不为燥湿寒暑变其节,不为风雨暴露改其形。”鋗,是古代的一种平底盆形有环的小锅,一般属于食器或水器,也有作为容量器的。此两件青铜鋗敞口,器底略圆,腹部有凸弦纹。其中一件边沿有流,双耳缺环。鋗身上均刻有铭文。

其一为16字:“昌邑食官 鋗 容十斗 重卅斤 昌邑二年造”(图4)。

图4

其二为19字:“昌邑食官 鋗 容四斗 重十三斤十两 昌邑二年造”(图5)。

图5

由于这两处铭文的存在,表明这两件青铜鋗为有具体官府、有准确纪年、有明确容量、有自身重量的汉代国家级的标准容量器。

其一,“昌邑食官”属于王国的属官。据查,食官是专门掌管王室膳食以及祭祀之享的命官。《汉书·百官公卿表》中记载,汉代的食官一般归少府管,下面有太官、汤官、导官,又有胞(同庖)人。颜师古注明:太官主膳食,汤官主饼饵,导官主择米,胞人主宰割。他们的分工十分明确。这表明,昌邑王国的食官是作为一个机构设置的,其中一项重要职责就是代表着朝廷和王国,掌管着容量器的制作、置办、管理和使用。

其二,“昌邑二年”属于王国的纪年。这是昌邑王使用的专用年号。第一代昌邑王刘髆,是汉武帝于天汉四年(公元前97年)立,第二年为太始元年(公元前96年),即昌邑二年。而第二代昌邑王刘贺,在四岁时继位,昌邑二年才五岁,不可能命人制作青铜鋗。因此判定为这是第一代昌邑王刘髆的年号,属于立国后所铸造的第一批标准容量器。目前发现的汉代青铜器或漆器铭文中的年代,大体有三种纪年方式,即汉廷纪年、王国纪年与割据政权纪年。汉代从汉武帝开始有了年号,全国使用统一的年号纪年是汉廷纪年的主要方式。与此同时,各诸侯王国不但“宫室百官,同制京师”,而且也有自己的纪年,他们制作的青铜器或漆器铭文一般使用本国纪年。纪年表示的是制作时间或铭刻时间,也有表示转送时间或购买时间的。把王国纪年郑重地铭刻在国家级的标准容量器上,以此证明尽管诸侯不同、年号不同,但执行国家度、量、衡的标准是完全一致的,是经得起核查的。

其三,“容十斗”与“容四斗”,两件青铜鋗的容量单位都是斗,但后者的容积明显偏小,仅有前者的五分之二。根据刘贺墓中“子母量”为一对、昌邑籍田鼎“第二”至少有两件、以及两件青铜鋗都有相似的铭文而判断,它们也应当是成套的,比例关系为5﹕2。

此外,第一件“昌邑食官”青铜鋗上有流口,便于测量水一类的流体容积。

据文献记载,秦汉时期无论是容量器还是重量器,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而铭文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对此进行规范化的管理,以维护度、量、衡制度的统一性、法制性和权威性。为此,秦汉时期规定,“仲春之月……日夜分,则同度量,钧衡石,角(校)斗桶,正权概。”“仲秋之月……日夜分,则一度量,平权衡,正钧石,齐斗甬。(见《吕氏春秋》)”这说明那时国家不仅有检定度、量、衡的制度,而且十分注重检定的时令,一年进行两次,并认为春分、秋分时节,昼夜同长,寒暑适宜,在这样的时节校正度、量、衡器具可以不受温度、湿度变化的影响,比较准确。

此外,秦汉时期在校正度、量、衡器具时国家有一个允许误差值,超过误差值就要受到惩罚。秦律竹简《效律》规定:“斗不正,半升以上,赀(zī,音资,罚钱)一甲;不盈半升到少半升,赀一盾。……半斗不正,少半升以上;参不正,六分升一以上;升不正,廿分升一以上;……赀各一盾。”即:容量一斗相差半升以上,罚一甲;半斗相差三分之一升以上、三分之一斗相差六分之一升以上,一升相差二十分之一升以上,均罚一盾。这些规定充分说明,在我国古代的度、量、衡制度中,统一性是基础,法制性是手段,权威性是保证。

三、“官家平”青铜权

在《金色海昏——汉代海昏侯国历史与文化展》中,首次披露了刘贺大墓出土的六件青铜权,均为平底扁状半球形,上有鼻纽。一件较大,一件中等,四件较小,锈迹斑斑,历经沧桑(图6)。

图6

秦汉时期的重量器是由权与衡共同组成的,叫权衡。由于衡一般是用木棍或竹杆制成的,很难在地下长期保存,因此出土不多。而权却是用铜、铁、铅、银甚至是陶、石等质量较重的物质制成,耐腐蚀、耐压力、耐高温,非常结实,因此能够长期存在,出土比较多。仅《中国历代度量衡考》就收录到各地出土的秦权实物56件,其中铜质权33件,铁质权19件,陶质权4件。

秦代的“始皇诏铜权”和“两诏铜权”的标准制式器形,都是有鼻纽的平底扁状半球形或瓜棱形的(图7),这与海昏侯墓出土的六件青铜权的器形是一致的。经实测,海昏侯墓中较大的青铜权重量约为现在公制的250克,与秦代一斤权差不多。这就说明秦代的权衡制度一直延续到西汉时期。

图7

西汉时期的青铜权与秦代青铜权不同之处主要反映在铭文上,始皇诏与二世诏逐渐废弃不用,代之而起的是权的自身重量和所属者,如“三钧”、“十五斤”、“武库一斤”、“官纍(léi,音雷),重斤十两”等。这里的“纍”字与繁体的“權(权)”字同义。官纍,就是由官府制作并颁发的国家级标准的青铜权。

海昏侯墓出土的那件较大的青铜权,整体造型为扁圆形,外髹黑漆。顶部微有弧度,鼻纽有穿孔。值得注意的是这件青铜权表面有三字“官家平”(图8)。

图8

仔细观察这三字,有两点与众不同:一是这三字是铸在铜权上的,且为阳文凸起。刘贺墓出土的青铜器铭文一般都是镌刻上去的,且为阴文凹陷,铸上去阳文凸起的很少。二是这三字字体属于黑体字(图9),与马蹄金和麟趾金上的“上”“中”“下”的铭文字体基本相同。

图9

“官家”无疑是指朝廷、诸侯国、郡县等官府的部门,说明此权属于“官纍”,具有不容置疑的权威性和法制性。

“平”是指公平、公正的意思,这里指经过校准或检验的权在市场上可以公平地使用。《战国策·秦策三》记载:“夫商君为孝公平权衡,正度量,调轻重,决裂阡陌,教民耕战,以兵动而地广,兵休而国富,故秦无敌于天下。”其中的“平权衡”指的就是校准的意思。

秦汉时期的权衡制的进位关系并非为10进制,一石为4钧,一钧为30斤,一斤为16两,一两为24铢。权衡所允许的误差值很小,《效律》规定:“……半石不正,八两以上;钧不正,四两以上;斤不正,三朱(铢)以上;……黄金衡羸(纍)不正,半朱(铢)以上,赀各一盾。”即重量半石相差八两以上;一钧相差四两以上;一斤相差三铢以上;……称黄金所用的衡、权不准确,误差在半铢以上,均罚一盾。”

带有“官家平”铭文的汉代青铜权,还是第一次出土,它对于深入研究西汉时期的权衡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四、“大刘一斤”铜环权

海昏侯墓出土了一批铜环权,从小到大、从轻到重一共有十二枚,按照重量可以分为两套,每套六枚(图10)。在最大的一枚铜环权上,铭刻着“大刘一斤”四字(图11)。这是近年来考古发掘中一次性出土铜环权最多、最完整的一次,是非常难得的实物标本。

图10

图11

——“大刘”是刘贺在当皇帝被废黜后,成为平民百姓时的称呼。海昏侯墓出土的最重要的文物之一,就是玉印“大刘记印”。而在这套铜环权上再次出现“大刘”二字,印证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当过诸侯王、当过皇帝的庶民刘贺,对外都是以大刘相称,并且隐秘地从事着某种经商活动,以便最大限度地避开各种风头,取得经济利益。同时也说明,这套铜环权与那枚“大刘记印”是在同一时期使用的。

——“一斤”是这套铜环权中最大一枚的净重量,说明使用这套铜环权所称的重量,是在斤、两、铢的范围之内。目前可知,这套六枚铜环权的重量依次为:汉代的六铢、一两、二两、四两、八两、一斤(图12)。据此判断,这两套铜环权可以组合而成一套,集中使用。尽管如此,使用它们也只能称黄金、白银或药材等重量较轻的贵重物件。《中国历代度量衡考》指出:“这种小型权衡器当是伴随着称量货币的通行而大量制造,以供商品交换使用的计量器具。”这就进一步说明,当过平民百姓的刘贺,一直热衷于经商赚钱。

图12

有人直接称铜环权为“青铜砝码”,好像使用这种称谓能够让外国人听得懂。这种不中不洋的叫法至少是不准确的。天平和砝码,是古代外国人的发明,而古代中国人发明的是权与衡。尽管中国权与衡的作用和外国天平与砝码的作用差不多,但深究起来其造型特征、制作材质、称重量值、使用方法等,都与外国有很大不同,具有中国自己的特色。因此,还是不要把铜环权称为“青铜砝码”为好。

海昏侯墓出土的这套铜环权,当时有个俗号,叫“肉倍好”。肉,是指整个铜圜;好,是指中间的孔。“肉倍好”是指这种铜环权的圜之厚度是孔径的两倍。以“大刘一斤”这枚最大的铜环权为例,现在测量其直径为5.1厘米,内径为1.7厘米,外圜厚度与内径之比正好是2﹕1,完全符合“肉倍好”的记载。《汉书·律历志》说:“圜而环之,令之肉倍好者,周旋无端,终而复始,无穷已也。”

必须指出,秦代在统一权衡的标准器形时,以鼻纽形权为主,并不包括铜环权。铜环权在春秋、战国时期主要通行于江南地区,而在楚国境内使用较多。上世纪七十年代,仅湖南长沙地区的101座春秋末期至战国中期的墓葬中,就有99座出土了铜环权,铜环权总数达到398枚。此外,在目前所见汉代铜环权的各种铭文中,基本上找不到官府的字样和印记,也就是说,汉代广泛流行于民间的铜环权,并不是由国家统一颁发的制式标准器形。这就说明,从秦代到汉代,铜环权并没有成为国家级的标准重量器,而是官府认可、民间通行的一种传统衡器。这种现象一直延续到新莽时期才改变,只不过随着新式衡器——杆秤的出现,铜环权最终退出了历史舞台。

为什么在海昏侯刘贺大墓中会出土这么多带有铭文的国家级的标准容量器和重量器呢?

汉代的诸侯国在朝廷统一的政令下,有自己的财税体系,每年都要向百姓收取税赋。因此,需要有标准的容量器和重量器作为收取税赋的工具。即使在昌邑国除、刘贺当平民的十年间,还保留着汤沐邑二千户,加上他的四个姐妹各一千户,共计六千户,是一笔不小的税收来源。此外,诸侯国境内的百姓需要进行公平的买卖交易,遇到纠纷也需要有公平的处理,因此必须依靠王侯们所掌握的国家级标准的度、量、衡器具,作出具有统一性、法制性和权威性的裁定。

必须指出,汉代是高度统一的封建帝国,而实现国家的高度统一,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通过郡县和王国,统一境内的度、量、衡制度。在青铜鼎、青铜鋗和青铜权、铜环权等器物上,刻铸准确的容积、重量以及年号、所有者等铭文,使它们成为一个地区或一个诸侯国内度、量、衡的标准器,对于维护国家的经济和行政的统一,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统一的度、量、衡制度,是由秦始皇首创的,而由汉代继承下来,并有所发展和完善。这是由秦汉两代共同奠定的一项制度基础。秦始皇确立的国家大统一的理念,随着秦汉两代统一的度量衡制度、统一的赋税制度、统一的文字制度、统一的货币制度、统一的兵役制度、统一的交通制度等等,完全深入人心,成为中华民族整个社会根深蒂固的主流意识。

2021年5月7日于北京

本文参考书目:《史记(司马迁)》《汉书(班固)》《南昌汉代海昏侯国考古专辑》《五色炫曜》《金色海昏》《中国历代官制(增订本)》《中国历代度量衡考(丘光明)》《汉代铜器铭文研究(徐正考)》等。

本文图片由作者提供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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