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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西双版纳出台“最严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5日 09:34:28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通讯员 西宣)近日,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巩固种茶毁林整治成果十项举措》和《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十个严禁》,旨在巩固种茶毁林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切实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巩固种茶毁林整治成果十项举措》提出
 
1、建立林长制度。建立州、县(市)、乡(镇)、村、组五级林长制度

各级林长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

2、 科学规划管理

科学合理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对古茶山、古茶树、古茶园周边村庄的规划管控。

3、严控采伐审批

严格林地用途管制,确保建设项目不占或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或征用林地的,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后方可使用。

4、强化管控措施

探索森林管护新模式,启动“智慧林业”建设,实现“陆空一体化”森林监管。

5、严打违法犯罪

各县(市)建立破坏森林资源“黑名单”,实行动态更新,适时在社会公布,依法依规取消其各类优惠、扶持、惠农等政策。

6、加速绿化修复

着力提升“三沿”绿化水平,每年组织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造林绿化,持续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推动森林城市、森林乡村建设。

7、严格督查督导

建立多级联动、群专结合的督查机制,开展森林资源督查督导。

8、严肃责任追究

严肃处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国家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启动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

9、深化宣传教育

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广泛开展保护森林资源法治宣传教育。

10、完善保障措施

加大森林资源保护资金的投入,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建立长效、稳定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投入机制。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十个严禁》规定
 
1、严禁挖取树根、剔剥树皮、刻画树干、投毒等毁林行为
2、严禁非法采挖、移植活体林木,非法采集野生植物,非法捕猎陆生野生动物,违反有关规定进行采割松脂或采籽采种等行为
3、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超限额、超范围采伐林木,非法采伐重点保护树木、珍贵原生树木,破坏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及其生存的自然环境
4、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天然林、森林公园违规种植茶苗或移植茶树,非法侵占国有林和集体林地种植橡胶、香蕉及其他农作物
5、严禁收购、加工、运输盗伐滥伐等无合法来源的木材,收购企业或个人违法种植的茶叶、橡胶、香蕉等产品;
6、严禁非法流转林地林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或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改变林地性质或用途、过度清理林地、过度修枝
7、严禁在幼林地砍柴、毁苗、放牧,向森林、林地倾倒垃圾及有毒有害物质,擅自破坏植被从事采石采砂取土等活动
8、严禁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烧荒、林区用火等容易引发森林火灾行为,在保护区、国有林、集体林内违法私搭乱建住房、管理用房等生产生活设施
9、严禁金融系统违规对破坏森林资源的企业、农户贷款或新增贷款、续贷
10、严禁党员、公职人员、村(居)组干部、护林员及其直系亲属参与乱砍滥伐、盗采盗伐、超范围采伐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编辑:郭建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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